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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对企业自建污水 厂排污加强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7  来源:朝阳日报   作者:徐荣生  浏览次数:526

自2013年初开始,朝阳市环保局对朝阳市辖区内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整治,针对检查中部分企业仍存在污水处理设备未正常使用、排放废水污染物超标、液氨储放不符合标准等问题,提出今年对我市辖区内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实施部门监管与群众举报并用的监管手段,以巩固大凌河治理来之不易的成果。

为及时准确掌握朝阳市企业废水治理情况,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巩固大凌河治理成果,推进碧水工程的顺利开展,去年市环保局联合各县(市)区环保局对朝阳市辖区内46家自建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进行了摸底式调查,筛选出包括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自建污水处理厂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污水处理设备未正常使用、排放废水污染物超标、液氨储放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对此检查人员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了定期检查,以确保整改到位。为进一步巩固大凌河治理成果,防止反弹,今年市环保局针对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实际况状,除加大部门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对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检查外,主要实行社会监督,打一场全民治污战争,各级环保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环境污染举报电话,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及时接听,及时处理群众对违法企业的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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