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嘉善县获悉,该县近日出台了《嘉善县污水处理污泥减量化试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污水处理污泥减量化试点工程建设。
随着嘉善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由此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逐年增多,严重制约了污泥规范化利用处置。根据污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嘉善县积极探索,从源头着手,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中开展污水处理污泥减量化试点工程建设,通过以点带面,形成“可看、可学、可示范”效应,推动该县污泥利用处置规范化。
记者了解到,该《方案》确定了分阶段的实施目标,即试点建设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试点建设阶段即2014年5月底前,在全县印染、造纸、化工、电镀、光伏等重点行业年污水处理污泥产生量100吨(含)以上的企业中,完成若干个污水处理污泥减量化试点工程建设,其中每个重点行业不少于1个。全面推广阶段即2015年至2017年,所有年产1000吨(含)以上一般污泥或年产100吨(含)以上含重金属污泥的企业基本完成污泥减量化任务。该《方案》同时提出了关于工程质量、处理工艺和预期目标等方面的要求。据悉,为鼓励企业开展污泥减量化试点工程建设,该《方案》制定了相关补助政策,对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试点工程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将按照工程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嘉善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试点工程实施,污水处理污泥含水率将由目前的80%左右下降到60%以下,减少污泥产生量50%以上,对推进该县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