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12月26日收到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发出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告知书》、《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排污费补缴通知书》。公司被追缴违法排放污水的排污费1247.94万元,罚款金额未定。
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调查认定,重庆啤酒所属北部新区分公司在2009年2月至2013年5月期间违法排放污水共计151.71万吨,并拟对公司做出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追缴违法排放污水所应缴纳的排污费及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根据《排污费补缴通知书》,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决定对重庆啤酒征收违法排放污水应缴纳的排污费1247.94万元。
重庆啤酒表示,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补交排污费1247.94万元将对公司2013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如果环保部门对公司处以罚款,公司将及时公告并预计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在整改方面,重庆啤酒成立整改项目组,开展自我审核,下发“环保行动计划指南”文件,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加强环保知识与技能培训。据公告,上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情况对重庆啤酒北部新区分公司的生产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北部新区分公司的污水排放已完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