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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责成依法处理环境违法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秋蕾  浏览次数:535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为进一步了解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水质现状,环境保护部第三季度组织江苏、山东、河南、湖北、陕西5省开展南水北调东中线专项执法检查,并组织环境保护部各个相关环保督查中心进行同步督查,责成相关省份对督查中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内容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中涉及东中线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3个方面。据5省自查情况报告,东线江苏、山东两省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共完成300个(总项目575个),查处沿线环境违法企业8家,37个水质控制断面中36个断面水质达标(除山东1个断面断流);中线河南、湖北、陕西3省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共完成51个(总项目474个),查处沿线环境违法企业70家,56个水质控制断面中46个断面水质达标。环境保护部各相关环保督查中心共抽查南水北调水系周边企业95家(东线34家,中线61家),发现15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突出,其中东线7家,分别为江苏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四季青污水处理厂)、淮安市飞翔高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美迪洋(泗洪)皮革有限公司、滕州开元生化有限公司(中盛化工公司),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济宁三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天九化工公司;中线8家,分别为河南省淅川县小石材加工作坊群,湖北省东风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水务公司花果污水处理厂、东风汽车公司商用车公司车架厂、湖北天圣清大药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商洛市污水处理厂、商洛市东正化工有限公司、汉中市略阳县金琛矿业有限公司。

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环境保护部已发出环境监察通知书,责成江苏、山东、河南、湖北、陕西5省环保部门组织对督查中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责令停止建设;对未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的,责令停止生产;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督促地方政府取缔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及能力。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督促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省进一步加强对调水沿线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布环境监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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