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服务等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兴服务产业蓬勃发展。“十二五”将大力推行合同能源规划理,以做精、做专、做强为方向,扶持壮大一批专业化节能公司,引导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创新丰富节能服务形式和内容,推动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规范节能市场秩序,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培育提供资源节约、废物管理、资源化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循环经济专业化服务公司,重点培育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咨询服务业,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烟气脱硫脱硝、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大力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提高工业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比例,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的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提高回收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建设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体系。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完善再制造旧件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重点发展集研发、设计、制造、工程总承包、运营及投融资于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着力培育综合环境服务龙头企业。推进环境咨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投融资、环境培训、清洁生产审核咨询评估、环保产品认证评估等环保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环境顾问、监理、监测与检测、风险与损害评价、环境审计、排放权交易等新兴环保服务业。推动环保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开展关键技术工程示范,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环保服务业标准体系。“十二五”时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长30%。到2015年,节能服务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环保服务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
《规划》强调要提升农村服务业水平,继续推进村庄整治,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区域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营,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在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服务业合作领域,《规划》指出,依托内地与港澳环境服务业现有基础,广泛开展环境金融、环境咨询、环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环保宣传教育、资源回收再利用等领域合作。打造环境服务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港澳环境服务企业入驻,推动港澳环保企业在内地开展环保设施运营服务,在广东率先开展环境服务业合作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