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正处于环境敏感期和矛盾凸显期,近年来因建设项目环境问题引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环境影响评价越来越受公众和媒体的关注。
环保部日前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从四方面加大了环评信息公开力度,即公开环评报告书(表)全本、公开政府承诺文件、公开批准和不予批准环评文件的全文、公开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
另外,所有环评机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技术人员、诚信记录全部公开;对违规环评机构及人员的处理信息全部公开;同时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公开对环评机构的年度考核结果,鼓励公众对环评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环保部门资质管理进行监督。
《指南》自明年1月起开始实行,到时,公众能够获得环评文件(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的全部信息。另外,地方政府在环评中做出的环保措施承诺,公众可就其是否兑现实施社会监督,还可方便获取环保部门做出环评审批决定的详细信息。
解读
环评报告全本公开有助公众监督
环保人士陈立雯认为,环评报告全本公开对公众参与监督意义重大。陈立雯表示,目前,对环评报告等环评及相关信息,各有关部门是应主动公开还是被动公开,环保部并没有明确规定。
此前,申请广州市环保局公开李坑垃圾焚烧厂的环评报告全本未果的陈立雯,不得不诉至法庭,官司历时一年多,但仍未得到有效答复。
中华环保联合会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也表示,对环评信息公开此前并没有直接依据,公开也可以,即使不公开公众也找不到证据问责。
马勇说,这次《指南》出台后,此类信息被明确要求公开。就各级环保部门来讲,这是环保部公布的可操作的具体文件,以后肯定都会照此执行,执行不力上级环保部门可直接问责。
商业秘密难鉴定易遮羞
陈立雯告诉北青报记者,在她接触过的环评报告中,环评数据作假是很常见的现象。陈立雯说,环评报告由建设项目出钱,所以环评作假已几乎成为业内的潜规则。她认为,环评报告全本信息公布可以减少这类现象的发生。
“环评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公众参与,之前的公众参与没有真正实施。”陈立雯说,她目前拿到的两份环评报告,公众参与环节,签名者不是冒签就是不在应参与的范围内,公众参与形同虚设。环评全本公布也有助于这一环节的改善。
不过,《指南》中提到的环评全本公布的例外条例,仍让陈立雯担忧。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建设方在征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公开时删除。陈立雯质疑,这样的规定是不是会有寻租空间?仅有建设方和主管部门判定是否客观?是否应该引入第三方参与?
中华环保联合会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也对此表示担忧。但是,他认为,诸如公众熟知的工艺和技术,产生多大的污染量,产生这么大污染物如何处理,这些信息肯定是要公开,而这些信息是公众监督的重要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