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调整的价格听证会将于11日召开。日前,东莞市物价局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定价成本计算方法:确定每吨1.48元的理论定价成本;以保民生和保持合理价差为原则,以1.48元/吨的80%左右即1.2元/吨核定基准定价。最后再按不同的收费水量处理率来最终确定两套收费方案。
对话
成本监审由物价部门实施
南都:为了公平起见,成本监审有没有第三方机构介入来执行,如会计师事务所?
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测科科长黄永全:根据我国的《价格法》和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成本监审的具体工作由政府的物价部门实施,这是政府制定价格过程的法定程序。
南都:此次成本监审的数据是由谁提供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物价部门是依据什么进行监审核算的?
黄永全:进行监审的原始资料是由南城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提供的。监审的内容包括2010-2012年全市34家特许经营模式运营的污水处理企业进行污水处理的运行成本、石鼓污水处理公司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运行维护成本,以及污泥处理成本。
成本不合理监审时就能看出来
南都:有听证会代表询问,污水处理费面临涨价是否只是因为成本上升导致?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权:我们不是这个意思,成本只是一个基础,价格调整是基于定下来的机制,一个是联动机制,一个是约束机制,最终调价标准是基于这些机制来定的。
南都:是否成本上升必然要涨价,涨价是不是唯一的出路?
黄鹤权:降低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是整个行业都要做的事情,作为价格补偿来说,污水处理费是一个专项的费用,要补偿污水处理设备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就是要补偿这个成本。但是这个成本合不合理,我们在监审的时候已经把不合理的因素剔除了,有一些指标也是根据整个行业的先进水平制定出来的。如果成本不合理,我们在监审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