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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突发环境事件频发凸显环保欠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6  来源:经济参考网   作者:韦大甘 覃星星  浏览次数:921

近年来,广西突发环境事件频发。据环保部门统计,2008年以来广西共发生100多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尤其是2011年的龙江河镉污染和今年7月的贺江水污染两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记者走访发现,面对日显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广西多地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能力严重不足,“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亟需加强环保应急能力建设以应对复杂、严峻的环保形势。

6人负责约1500家企业环境监察

今年7月,广西贺州市发生水体镉、铊等重金属污染事件。此次贺江被污染河段约110公里,从贺江马尾河段河口到广东省封开县,不同断面污染物浓度从1倍到5.6倍不等。由于威胁下游广东、香港、澳门的饮水安全,此事一度引起全国高度关注,最终排查认定上游一家选矿厂是污染元凶。然而,贺江水污染事件4个月过去,记者实地走访发现,当地环保的硬件、软件设施滞后,环保能力太弱,难以胜任复杂的环保工作要求。

贺州市环保局局长苏业清告诉记者,位于广西、广东、湖南三省交界的贺州市拥有丰富的锰矿、稀土、钨矿等资源,共生镉、铊等金属。长期以来,当地一些矿企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有的还涉嫌偷排废水废渣,给江河、植被造成污染。贺州环保部门虽多次清理整顿,但苦于人手不足、缺乏相关监测仪器设备等,一直难以对矿企等实施百分之百监管。“今年7月贺江水污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一直没有对镉、铊等重金属监测的设备,因而之前提取的水样一直未能检测出异常,否则我们可以早发现,不至于影响下游广东的水质。”苏业清说。

贺州市环保局平桂分局负责人介绍,平桂分局可现场执法的工作人员只有6人,却要负责监管辖区803家工矿企业,同时还要监管发了“排污许可证”的规模养猪场近700家。“依靠十分有限的人力,这1500家左右的监管企业即使6名监察人员每天走访3家,那算下来光走访都要花一年多的时间,监管如何实现?”罗辉表示,由于人手吃紧,环境监测往往疲于应付,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手段对藏匿于山中的偷排企业进行排查和监管。罗辉说:“就我们现在这种能力水平,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处长李一平透露,由于环境事故频发,近年来广西14个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已有10人被调整,人手不足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严重影响环保队伍稳定。    

环境监测应急能力仍严重滞后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贺州市环保局采访了解到,环保局成立15年来一直租用外单位房屋办公,职工分散在5个地方办公,没有归属感。在贺州市环境监测站,记者发现相关监测及分析实验都是在租来的民房里进行,根本不符合防震防潮等要求,实验及化学分析得出的数据难免失实。由于房间狭小,支撑实验用的氧气罐与仅有的几台仪器设备混放在一起,不符合行业规范,安全隐患巨大。

而在已建市11年的来宾市,记者了解到,该市环境监测站10年来一直在柳州市办公,因技术用房狭小和缺乏监测设备,正常的重金属和水质监测实验难以做全做准。

李一平说,广西是有色金属资源大省区,是国家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区之一,但目前广西基层环境监测能力极为薄弱,监管能力建设形势尤为严峻。

李一平表示,当前广西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配备严重滞后。截止目前,广西共有108个县成立了独立的环境监察机构,但其达标率仅为18%,距离《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中“到2015年全区80%环境监察机构达标”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广西区市县三级环境监察人员编制只有997人,与全国平均每个省(市、自治区)约2400人差距甚远;二是环境监管技术用房严重不足,100多个县市区中59个没有环境监管业务用房,14个地级市中还有12个市环境监管业务房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由于技术用房严重不达标,在一些城市,上级配套的一些监测设备没有地方安装和存放,甚至还没有拆封,放置在走廊或仓库,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三是重要环境监测设备严重不足,除传统的重金属和水质监测项目外,空气新标准、光污染、灰霾、噪音、核辐射等环境监测领域能力也极为薄弱甚至完全缺失。 

广西环保厅宣教中心主任宋红军透露,目前广西100多个县区仅有35个县环境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环保局局长何开林表示,由于没有资金购置仪器设备,富川县环保人员只能凭经验通过肉眼观察河水是否浑浊、用鼻子闻空气是否有异味来判断水体是否遭受污染、企业是否乱排放。宋红军说,“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广西很多县级环保监测还处在凭经验‘望闻问切’的阶段。”

充实力量加大投入完善配备

环保业内人士介绍,当前,广西环境保护工作仍处于环境污染风险新老并存、种类增多、相互叠加、环境安全形势严峻、污染事件频发的阶段,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已刻不容缓。

李一平表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第一要素是人,需尽快解决环保系统人员编制严重短缺问题,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广西环保业内人士建议,各级政府可以通过扩编或整合调整人力资源等多种方式解决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滞后于环保任务要求的矛盾,使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编制全面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西部建设要求。

富川县环保局副局长蒋先荣建议加大立项力度,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解决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业务用房严重不足问题。

来宾市环保局副局长陆海波建议,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将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列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支持,重点加大对PM2.5等环境空气监测仪器、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重金属环境监测等监测仪器设备以及监测运行经费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各级政府应重视构建基层环保防护网,全面加强市、县、乡三级环保机构建设,设立乡镇一级环保机构,将环境保护工作向乡镇延伸。

此外,李一平建议加强建设环保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特别是要优先部署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石化工业环保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以适应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快速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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