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流域近日被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列为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第二批试点单位,首批下达2013年环保专项资金2200万元,用于支持沙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沙湖流域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目前唯一一个列入试点范围的水域。
按照《宁夏沙湖流域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对沙湖主体湖面及沙湖旅游区陆域范围内急需治理的沙湖生态湿地修复及保护、生活污水处理及污染源治理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解决沙湖湖泊萎缩、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入湖污染、生物多样性有所下降、土壤盐渍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