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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业污染源监控数据不合格将一票否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李秀江  浏览次数:736

记者11月28日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2013年第四季度,环境保护部将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进行试考核。从2014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将正式考核各地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要求确保达到85%。对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将实行总量减排一票否决。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指标之一。环境保护部对考核基数的认定是以总量部门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为基础,名单内所有废水企业的COD、氨氮,废气企业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要纳入考核,重金属企业暂不考核。不可实施自动监控的企业和不需监控的污染因子可以不纳入考核,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环境保护部专家审核。

四川省环保厅要求各地重点监控企业完成设备安装和验收后,要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稳定传输,保持网络畅通,并建立应急预案,防止出现系统故障不能正常上传的情况。

各地环保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通过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定期监督考核,并发放合格标志。对监督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要督促企业进行规范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验收意见,并建立整改落实档案。

监察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自动监控数据造假、违规设定仪器参数、违规运行等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监控部门。发现问题至上次检查的时间段内,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认定为无效数据。

此外,省环保厅要求各地于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上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工作”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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