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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建环境质量公示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芹  浏览次数:588

山东省临清市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强化环境管理,大力推进污染源治理和环境建设,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临清市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提高决策者和公众的环境法制观念。要求新项目开工建设严格执行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认真执行“三同时”政策,对不履行“三同时”的项目,立即责令停止生产,依法进行处罚。

坚持环境保护与城区规划相结合的原则,临清市引导鼓励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大现有污染源的整顿力度,深入研究农药除草剂等农业化学残留药品对地下水污染问题。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规模化养鸡等养殖污染问题研究具体的防污办法,防止农村环境污染。

临清市环保局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了群众举报网络,定期不定期对环境污染源进行监测。建立环境质量公示制度,对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不重视环保工作的单位和污染严重的企业予以曝光。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的现象一经查实,严肃惩处。坚持环境经济政策的“污染者付费原则”,通过环境经济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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