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永康32岁的电镀加工厂老板叶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当地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也因此,他成了永康地区因非法排污被刑拘的第一人。14日,记者从金华市公安局了解到,截止9日,永康已有4名企业主因污染环境而被刑拘。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刑期或拘役的处罚。
垃圾堆遮住排污口 心怀侥幸却栽了
今年32岁的叶某是永康本地人,之前,他在武义经营一家保温杯内胆加工厂。10月份,因为武义厂房的租期临近,他就把厂搬到了永康市石柱镇新店村的一家破旧厂房内。厂房临近居民区,屋后是一片荒地。
保温杯内胆加工包括镀铜、镀镍、镀铬这些工序,流出的污水呈铁锈色,需要经过废水处理才能排放。然而,叶某认为厂房屋后是一片荒地,就抱着侥幸的心理把废水直接通过排污口排出,并用垃圾堆遮住排污口。
由于是无证经营,叶某行事处处小心翼翼。每次送货,他都和买家双方事先约好时间地点,把货送到指定地点再交易。
尽管叶某认为自己可以瞒天过海,但时间长了还是被细心的村民发现了“马脚”。??
10月30日,在接到被群众举报后,永康市环保部门前往该加工厂,并对附近的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结果显示,废水中重金属超标。其中,重金属铬的浓度为47.4mg/L,超标46倍;镍的浓度为11.5mg/L,超标22倍,严重污染了环境。
10月31日,叶某被永康警方刑拘。
还有三名企业主 因非法排污被刑拘
除了叶某,在永康当地,从10月31日至11月9日,因为非法排污被刑拘的,还有胡某、卢某和郑某等三人。
与叶某类似,胡某在永康方岩镇双头门村也经营一家电镀厂,做的也是保温杯。每天,他的电镀厂要加工3000个保温杯,排出近1吨废水。
工厂建有一个污水处理池,但根据检测,工厂废水水样中的PH值、总磷、总铬、总铜、总镍的浓度都不符合标准。其中,总铬的浓度达到260mg/L,超标260倍。
另外两个被刑拘的小老板是卢某和郑某。他们在永康市清溪工业区经营一家金属制品厂,生产铁锅,违法排污时间长达一年半。
11月8日和9日,胡某、卢某、郑某分别被永康警方刑拘。
因污染环境被刑拘的以后会越来越多
永康警方表示,目前,叶某等4位小企业主已被呈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3年以下的刑期或拘役。
“这肯定不是最后一起”。永康市公安局的民警长卞一夫说,虽然,除了叶某等人,整个金华地区目前还没有因环境污染被刑拘的案例。
自从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刑事手段惩治环境污染者,便有了具体的操作细则,当地打击偷排、漏排的力度将会加大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