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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环境监察取得新突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蒋朝晖 秦世华 杨勇  浏览次数:840

云南玉溪市环保局近年来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强化企业污染源监控、规范排污费征收行为等措施,在环境监察工作上不断取得新突破。

实现废水、废气全天视频数据监控

据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李春文介绍,总投资3894万元的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自2012年开始建设,今年1月正式投入运行。

目前,已完成企业现场端监测设备安装89家,完成2012年和2013年计划117家的76%,与市级监控中心联网78家;通过验收65家,验收率达74%。监控系统建成后,通过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污染物自动监控现场端监测系统,实现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全天候的视频及数据监控;通过噪声监测设备,实现对中心城区主要路段环境噪声状况24小时的监测。

据了解,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具有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污染源基础数据库、污染源视频监控、环保地理信息、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指挥、环保移动执法、视频会议、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环境监察信息管理等九大系统。同时,具有实时进行污染物排放数据监测和视频监控,使污染源监管具有看得见、说得清等四项功能。目前,玉溪市已在中心城区主要路段建立了9个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

李春文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成投运,不仅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能力,为快速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确凿证据,而且推进了环保部门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规范化,创新了环保系统廉政工作举措,构筑了防治腐败的防线。

排污费征收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

自2003年国家颁布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来,玉溪市在加强排污费征收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和实践。通过努力,切实规范了征收行为,提高了征收水平,增强了管理实效。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李春明说,近年来,市环保局在推进排污费征收工作中思路明晰、措施有力、方法得当、行为规范、成效明显。2012年度,玉溪市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均获得云南省第一名。

据了解,玉溪市环保局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按照《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收缴排污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政票据管理行为,实行电子开票;严格实施稽查“两上两下”流程;统一格式印制《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发放到各县(区)使用;统一排污费征收各类模块化执法文书。

今年以来,玉溪市环境监察部门按照“抓早、抓细、抓实”的要求,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提醒、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排污费征收公示、排污费征收内部管理、排污费征收分析、排污费征收核查和稽查等六项制度,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又有新突破。

今年1月至10月,玉溪市共征收排污费2487.3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46.31%,比上年同期增5.4%。通过对19家企业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共计追缴入库排污费207.66万元。

 截至今年9月,玉溪市污水处理能力为每日19.5万吨,污水处理率为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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