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尼女士介绍说,如今在荷兰,污水处理越来越注重可持续发展。为此,水利管理委员会在寻求更好的污水处理办法时,不仅会看处理效果,还会算算经济账。
“污水不是废物,而是干净水的来源,是能源的来源,也是含有很多可用物质的资源。”正是在这一观念下,荷兰25个水利管理委员会开始从降低污水处理厂的能耗入手,尽可能地开发污水的价值。据介绍,到2014年,荷兰污水处理厂将至少可以减少原耗能的75%。其中,通过改进设备能节约6%的能源;提取污水中磷等有用物质时,缩短脱氮工艺流程又可以节约12%的能源;从明年开始,污水处理中产生的多余热量将提供给地方集中供暖,大约能节约13%的能源;利用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沼气发电,更可以节约45%的能源。“荷兰几家大型污水处理厂已计划10年内实现全部自供用电。”亨尼女士说。
在亨尼女士眼里,污泥不仅仅可用来发电,其中还含有不少“宝贝”。比如,预计全世界的磷矿将在50多年后用完,而污水中含有丰富的磷酸盐,90%会留在污泥中。荷兰已成立一家污泥焚烧厂,能处理掉荷兰三分之一的污泥,年提取磷酸盐12000吨,而荷兰农业磷酸盐的使用量一年才7000吨。目前,该厂正在建设新的回收利用基地,2015年将正式投入使用。届时,荷兰境内污水里的磷酸盐将全部得到回收再利用。此外,污水中还可提取塑料、重金属、造纸用的纤维等有用物质。
虽然,荷兰的污水处理较完善,但在亨尼女士看来,也有做得不完美的地方,那就是没有实行雨污分流。她表示,雨水本身是可以不经处理就流入土壤、河流的,至于其中汽车尾气和轮胎带来的有害物质,由于污水处理厂采取的是生物处理方法,也无法处理。现在雨污一起流入污水处理厂,加大了污水处理量,是一种浪费。
但是,在已有市政建设的基础上推行雨污分流,是一件复杂和冒险的事情。为了不增加居民的负担,降低投资,荷兰目前采取的做法是,在修理、更新部分下水道时顺便进行雨污分流,或者在规划新区时提前做好雨污分流工程。“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污水处理需要一个整体、集成的设计,同时也需要考虑周围环境。”亨尼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