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节能11月8日午间公告,公司与滨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签订《滨海县区域供水和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关于引入BT联合实施方协议书》。
2013 年 6 月,滨海水务与朗新明签订了《滨海县区域供水和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移交(BT)合同》,由朗新明负责滨海县区域供水和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移交。后因朗新明经营战略调整,滨海水务同意朗新明引入公司作为其联合实施方,共同实施滨海县区域供水和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额计划人民币 12.6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总计约 24 个月。
公司称滨海县区域供水和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项目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工程项目,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解决片区内自来水和污水处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行业政策,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相当的社会责任,同时通过成功的商业模式使项目不仅能够赢利,而且可将这样的商业模式复制,具有比较高的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