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中心城区入海排污口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09-2012)》,预计到2020年,除市政泄洪口外,仅保留污水处理厂直排口和8个重点企业直排口,城市污水处理率基本达到100%。截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入海排污口总数已由2009年的135个下降至85个,减少37%,企业直排口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据了解,近3年来,市环保部门对中心城区北起振兴路海湾大桥、南至小平岛的大连湾海域和南部沿海海域135个入海排污口(不包括泄洪口)进行综合整治,共完成大小治理项目21个,总投资达到800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高。
为从源头上严防陆域污染物入海,我市加强新建项目管理,严格黄渤海沿岸产业环境影响评价。同时综合使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大行政管理与处罚力度,对丧失社会责任,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严惩。借助“环保专项行动”这一平台,我市先后对造纸、化工、印染、水产加工等重点水污染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为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执法保障。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用经济杠杆鼓励企业治污,逐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开展“绿色信贷”,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信贷控制试点,开展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防范环境事故风险。
为随时掌握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我市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都安装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共安装废水自动监控系统43套。同时,建设在线监控中心,所有废水在线监控数据按照国家数据传输标准,完成与省厅监控系统的对接,实现实时数据传输。环保部门可以及时对超标排污、污染严重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使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为市民提供了安心舒适的亲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