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划,在2014年中线通水前,丹江口水库要达到Ⅱ类水质,主要入库支流水质要符合水功能区要求。2015年末,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主要支流水质不低于Ⅲ类。
据介绍,地方为保护水质关闭了大量污染企业、限制了一批新建项目,造成地方财政减收增支、就业和民生等一系列问题,出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但在国家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前,对该地区战略发展定位并不十分明确,使得地方水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此外,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尚未健全。目前只实施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而受益区对保护区的补偿、市场化的补偿一直没有启动。
据了解,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将加快《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推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此外,还将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水源区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