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鸡东县召开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及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20余人参加听证会。
会议宣读了《鸡东县制定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方案》,并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听取了与会人员意见。
据了解,城市污水处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对防治水体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鸡东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我县污水处理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统收统支、收支平衡、财政管理、部门监督”的原则进行,拟定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按上水量100%计算,每立方米0.8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按上水量100%计算,每立方米1.00元。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纷纷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