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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环保厅对普洱污水厂进行专项督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浏览次数:643

近日,云南省环保厅组织总量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云南水务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普洱市11个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督查。 

专项督察组实地察看了污水处理厂厂区及管网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及污泥处置情况,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及中控系统运行情况,污水处理厂台账管理情况等。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普洱市污水处理厂的减排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如何做好污水处理厂减排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减排工作;二是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解决雨污不分流的问题,努力提高污水收集率;三是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解决如在线监测设备、污泥浓度计、溶解氧等设备运行不正常的问题;四是完善中控系统建设,相关数据储存一年以上;五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六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性监测及环境监察频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七是要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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