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上海市水务局获悉,“十二五”期间全市29座污水处理厂将进行提标改造,以达到一级B以上排放标准。
目前,全市建成53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达到每天701.05万立方米,但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与国家最新要求不相适应。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高到低分为一级A、一级B和二级三类。而上海现有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总体等级偏低,八成的污水处理量只达到二级标准。根据《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2015年末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须提升至一级B 以上标准。
在“十二五”期间,申城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将纳入提标改造计划,包括中心城9座及郊区20座。位于本市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厂将执行一级A标准,位于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污水厂执行一级B标准,并保留远期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的可能性。其中,白龙港、竹园第一、竹园第二、石洞口等四座大型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将提升至一级B标准。中心城内桃浦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升至一级A标准,而天山、泗塘、曲阳及吴淞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则提升至一级B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