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排水管理办公室介绍,该市现行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平均0.7元/吨。随着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年底蓄水后对污水处理厂水质的要求提高,及株洲污水处理行业建设、运行成本的提高,继续按现行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资金缺口将越来越大。
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株洲实际情况,该市排水办建议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平均1.0元/吨。经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株洲城区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核定后,提出初审意见稿,建议均价由现行的0.7元/吨调整为0.94元/吨。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0.6元/吨调至0.75元/吨,经营服务业污水处理费用由0.8元/吨调至1.3元/吨,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由1.2元/吨调至1.5元/吨。为保证特困职工、低保户等对象的生活不受到较大影响,继续对特困户和低保户实行减免优惠,凭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每户每月减免由6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提高到8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