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会关注 » 环境曝光 » 污泥污染 » 正文

6430吨有毒污泥倒进鱼塘11亩田地丧失了耕作功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5  来源:南湖晚报  浏览次数:894

“把6430吨有毒污泥倾倒在鱼塘里牟取私利,你知道自己触犯的是什么法律吗?污染环境罪!”昨天下午,在平湖市看守所审讯室,安徽人王卫东在听到污染环境罪这五个字时,先是一惊,然后羞愧地低下了头,他也许不知道,自己从上海运来污泥填埋鱼塘的行为,已经导致近11亩土地丧失了耕作功能,他必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今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我市已经破获多起污染环境重大刑事案件。今年7月至8月中旬,全市共破获污染环境重大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1名,其中侦破团伙案件4起,涉及17人,有效震慑了各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附近池水被染成“墨汁”

平湖市广陈镇三红村1组,有一处鱼塘,本来是养鱼的,可是几个月前,鱼塘陆续被黑色污泥填埋,散发出扑鼻的恶臭,附近的村民发现后,于6月24日向平湖市环保局举报。

平湖市环保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到现场勘查、采样监测,对鱼塘的承包业主屠某调查询问,同时通报公安部门介入侦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案发现场,只见被填埋的鱼塘内的有毒污泥还在原地,污泥上面覆盖了一层黏土,被填埋的鱼塘旁边还有几个小水池,池水已经被染成了“墨汁”,虽然事隔污泥倾倒事件已经好几个月了,但走近这个鱼塘,记者依旧能闻到臭味。

“王卫东将有毒污泥运来,听说屠某正在找人填鱼塘,便与其联系,得到了他的同意。填埋鱼塘后,王卫东还在有毒污泥上面覆盖了一层普通黏土,以掩人耳目,但黏土挡不住有毒污泥散发出来的臭味,被附近的群众发现并举报!”平湖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严红冰告诉记者。

11亩农田遭受重度损毁

据悉,王卫东在今年4月至6月间,先后多次将从上海松江、青浦运来的共6430吨工业污泥倾倒填埋鱼塘,从中牟取污泥处置利润。经环保部门对鱼塘内污泥采样监测分析,污泥中含有铅、镉、镍、锌等重金属物质,属于“两高解释”中规定的有毒物质,这种有毒物质对农田、河水会造成严重污染。

经调查,王卫东所运的有毒污泥,大部分来自上海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产生的有毒污泥,也被称为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规范化的处置,处置费用相当高,一般来说,每吨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在2000元以上,按照这样的处置费用,6430吨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在1000万元以上。

经国土部门认定,该鱼塘所占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共占地18.11亩,其中被有毒污泥倾倒的部分占地10.96亩。国土部门组织农业、环保、水利相关领域专家对被倾倒填满污泥的耕地种植条件损毁鉴定评估,认为其种植条件已遭受重度损毁,丧失了耕作功能。也就是说,这近11亩农田已经不能再种植农作物了。

“鱼塘所在的位置,属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地,与广陈镇自来水厂的直线距离仅500米,这是平湖市,也是嘉兴市唯一一个备用水源地。幸好,目前这些污泥没有对外围环境造成影响,我们已经在鱼塘周边进行加固、加高,以免污泥造成附近河水的二度污染,接下去将挖出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异地处置。”严红冰说。

发现违法倾倒污泥请举报

根据今年6月19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即可构成污染环境罪,此次案件涉及的危险废物达6430吨,其倾倒量、危害性非常大。根据最新《刑法》(修正案八)第338条,可向其追究刑事责任。

最近两个月来,公安部门对倾倒污泥的来源开展了大量外围侦查工作,掌握了另一名涉案人员王某的涉案证据,在环保部门移交相关重要证据后,8月29日,平湖公安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两人已经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今年7月至8月中旬,全市共破获污染环境重大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1名,其中侦破团伙案件4起,涉及17人,有效震慑了各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市民若发现身边有违法倾倒污泥的行为,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