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验收行动对象为创卫要求范围内的71家医疗机构,其中A类29家,B类42家。卫生部门将按各医疗机构废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报告。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组成验收组,按照《宿迁市医疗废水整治验收表》,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废水整治情况逐项进行验收,对医疗机构废水整治不到位,设施安装不齐或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目前,该项整治验收工作已全面开展,将于9月15日完成。
此次整治验收行动对象为创卫要求范围内的71家医疗机构,其中A类29家,B类42家。卫生部门将按各医疗机构废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报告。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组成验收组,按照《宿迁市医疗废水整治验收表》,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废水整治情况逐项进行验收,对医疗机构废水整治不到位,设施安装不齐或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目前,该项整治验收工作已全面开展,将于9月15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