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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存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1  来源:山东卫生新闻网  浏览次数:661

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污染问题已经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尤其是近年来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给整个的社会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也为后世的发展存下了极大的隐患。

医院污水处理在所有水污染治理中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地位,因医院污水含有大量病原体、重金属、消毒剂、有机溶剂、酸、碱以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元素,一旦处理不当会给当地造成极为严重的污染事件,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去极大危害,因此对于医院污水处理必须慎重且严格,杜绝一切偶然。为了能够更好地督促医院合理地处理医疗污水,本网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医院的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广泛调查和研究,希望藉此对全省的环境保护和优化有所裨益。

8月20日,本网走进梁山县人民医院,对该院医疗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梁山县人民医院后勤部副主任周庆刚在谈到医院污水处理时说,“梁山县人民医院在最初建设时使用了两套管道,将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了分离,同时管道也都使用了防渗漏的材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医疗废水经过处理之后也排入市政管网,最后由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之后,再排入其他河道。”

梁山县人民医院自产的医疗废水由自己处理,医院安排了柴师傅专门负责医疗废水的处理。柴师傅谈到自己工作时说:“医院目前使用的消毒产品为二氧化氯,由盐酸和氯酸钠在发生器内进行化学反应后生成。医疗废水在处理时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流程,即机械隔筛——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网络。医院使用的处理系统由二氧化氯发生器、鼓风机、废水污水泵等组成,机器基本上都是24小时运行。”根据有关规定,柴师傅每天还对机器运行情况、消毒品的使用等进行了记录,以便随时候查。

然而梁山县人民医院在污水处理时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即对消毒后所排放污水的质量监测,目前该医院此方面的监测只是被动地借助环保局以及疾控中心在统一检查时的监测和纠正。我国《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规定:“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才能排放:一、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二、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医院污水的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余氯:连续式消毒,每日至少监测二次,间歇式消毒,每次排放之前监测;二、总大肠菌群数:每两周至少监测一次;三、传染病和结核病医院,应根据需要增测致病菌。”

梁山县人民医院由于缺失了自身对所排放污水的监测,一旦在处理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病原体等污染物即有可能进入其他水体,造成整个水环境的污染,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去危害,希望该院能够及时修正完善医院污水处理体系,消除隐患,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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