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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排水管网力争2017年全部实现雨污分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9  来源:山西日报  浏览次数:606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涝防治能力,从即日起到2014年6月,山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力争到2017年,完成全省城市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到2023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据了解,目前各地人民政府已经开始对当地地表径流、排水设施、受纳水体等情况进行全面普查,评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根据当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对人口密集、灾害易发的大城市,将采用国家标准上限。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市和近年汛期内涝严重的县(市、区)要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工作,其他县(市、区)将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

在编制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各地将全面开展城市低洼易涝片区调查摸底,并优先安排社会要求强烈、影响面广的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力争到2017年,完成全省城市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到2023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此外,在建设过程中,各市将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积极推广人行道、停车场和城市广场等设施建设采用透水铺装材料,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此来提高城市透水地面面积。根据要求,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与此同时,各地将启动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相关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损坏设施等行为,避免雨水、污水管网混接,严禁将超标废水、施工泥浆、砂浆等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建立逐级督办、定期通报、结案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城市易涝点和排水不畅的路段,将安装监控系统,在大雨期间由专人值守,并采取加速排水排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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