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警方日前向媒体通报,7月上旬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肇事企业汇威选矿厂业主龚某等7人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逮捕,另有一人在逃。
据介绍,2013年4月起,汇威选矿厂的7名犯罪嫌疑人从湖南购买了430吨的原材料烟尘灰及化学添加剂,于5月20日开始试产提炼金属铟。至7月7日,这个厂已生产铅泥40多吨、半成品海绵铟100多公升。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料(含镉、铊)露天堆放,下雨时随雨水流到厂棚旁的一小溶洞内;雨水大时,收集池里的水溢出流到低洼处;在清理酸雾塔时,工人将里面的废渣和结垢清理后直接排到旁边的溶洞里。三重因素造成污染物流入贺江。
7月6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监测,贺州市(贺江上游)与广东省(贺江下游)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导致下游贺州市信都镇、广东肇庆等地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
经贺江水污染事件调查组专家认定,此次事件与贺州市汇威选矿厂铟生产线违法排污有直接因果关系。
经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贺州市平桂公安分局依法对汇威选矿厂负责人龚某、负责财务和采购原料的赵某平、负责招工和安排工人工作的赵某学、负责对外协调工作的赵某阳、负责反应池操作的李某军、负责原料麻磨机操作的李某高及张某周等7人实施逮捕。
目前,汇威选矿厂生产技术和生产流程负责人凌某在逃,警方正在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