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真的达标排放了吗?
加强政府监管 将政策、标准落到实处
所谓“合格”污水是否真正“达标”存在质疑。近年来,企业偷排、乱排、直排等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如今年年初的潍坊地下排污事件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另外,也有专家指出,很多工业园区打着集中处理同行业废水的旗号却采用常规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处理组分复杂的工业废水,导致很多难降解的污染物无法去除。国际水科学院终身院士王宝贞在接受中国水网记者采访时曾谈到,虽然环保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企业设置工业废水处理装置,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很多处理装置仅流于形式,并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所以,污水的达标排放现状恐怕不容乐观。
纵使标准提得再高,环境监管跟不上,标准也很难落到实处。王宝贞强调,加强政府监管是政策、标准以及技术、工程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
排污标准真的过低吗?
环保部门回应 否认国内排污标准过低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水COD浓度为40mg/L,污水厂一级A排放标准的COD浓度为50mg/L,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将更加宽松,也就是说,我国所有排放标准的COD浓度都处于劣V类水的要求。那么,为何排放标准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求呢?有专家指出,是因为在制定排放标准时,考虑到自然水体具有自净能力,可以消纳降解污染物。
7月29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赵英民在回应“排污标准过低”问题时指出,国家“十一五”期间,行业排放标准只要修订无一例外都是更加严格,目前很多行业标准已经接近或者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他指出,排放标准制定的依据是行业的技术可达性和经济可行性,而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更多是依据人们的健康,与环境容量有关。同时,他强调,企业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达标的关系应通过总量控制手段确保排污总量低于环境容量,从而确保当地的环境质量达标。
赵英民也坦言称,国家排放标准是工业企业在全国范围内需要执行的最低门槛,对于部分缺水地区或者是环境已经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企业排污应该有更高要求。
清洁水行动计划
或将推进排污标准与城市水质量标准衔接
据了解,“清洁水行动计划”将通过“清洁产业”、“清洁城市”和“清洁乡村”三大举措来推进“清洁水行动计划”的实施。日前,“清洁水行动计划”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动计划或将进一步落实污水排放标准与城市水环境需求之间的衔接问题,针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地区,根据城市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或将设定特别排放标准,以保证城市水环境服务于民生的主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