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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流域水环境将披上三件“防护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9  来源:安徽商报  作者:蔡桂林 汪清源 姜志远  浏览次数:728

近些年,巢湖水质虽有改善,但仍不足以弥补常年留下的“创伤”。昨日,记者从合肥市规划局获悉,《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已出炉,巢湖流域水环境将实行三级保护。与此同时,合肥市近期还将通过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河道生态改造等工程,重现巢湖碧波荡漾的英姿。

本次规划以“生态巢湖、水润合肥”为目标,对巢湖水环境实行三级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范围是巢湖(含恢复圩区湿地)常水位线外延1公里(合肥、巢湖城区300米)范围内、城乡各级供水水源地,以滨湖湿地、林带保护和建设为主,已建村镇用地不得改建和扩建。二级保护区范围是巢湖(含恢复圩区湿地)常水位线外延3~10公里。以低影响型开发建设为主,严禁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10公里范围内新建排污项目应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禁止新建工业园区。三级保护区范围是整个巢湖流域。将合理控制城镇规模及排污总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绿色低碳城镇和园区。

按照规划要求,到2016年,合肥要实现“不让一滴污水进入巢湖、农业面源负荷减半”的目标,使巢湖成为具有持续自净能力的生态大湖。为此,近期将以“活水靓城、山林复绿、清洁生产、绿色都市和生态农业”为主题,开展27项重点生态修复工程。

【部分巢湖生态修复工程】

巢湖底泥疏浚

在冬初至春末期间,采用分区机械化作业和封闭吸疏式作业施工,由污染最严重地区向全湖开展。近期主要清淤派河河口延伸至湖心等湖区,同时利用淤泥在巢湖西北湖区恢复滨湖湿地等。

排污许可证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除磷脱氮改造,确保每个工业园区、重点镇有污水处理设施,对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为巢湖换水

为了改善巢湖水质,将通过水体交换的方式,让巢湖复苏。 “引江济巢”的具体线路为白荡湖+凤凰颈线路,由兆河(或裕溪河)入湖,派河出湖。

建蓄水型湿地

在老城区“涝点”处,结合城市绿地、公园,建立地下雨水储蓄池,形成蓄水型湿地;在居住小区建立简易雨水收集系统作为景观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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