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自2002年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启动以来,山东省级财政累计筹措资金75.16亿元投入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推动南水北调干线水质稳定达标,为南水北调东线如期通水提供了资金保障。
据山东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介绍,为推动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程协调顺利开展,山东财政坚持规划先行,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确定324个治污项目,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水质达标补充实施方案》确定140个治污项目。同时,扎实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编制了《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确定了195个治污项目。
十多年来,山东财政克服财力紧张等困难,多方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对面源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沿线环保能力提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在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山东省财政共筹集资金29.9亿元,采取对退耕还湿和退渔还湖农民予以补偿、工程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沿线各市在河流入湖口、湖滨带、河滩地建设人工湿地和生态修复工程。目前,沿线已累计建成人工湿地14.6万亩,修复自然湿地16.3万亩,南四湖流域内已恢复水生高等植物68种,物种恢复率达92%。
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32.05亿元,采取建成奖励、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鼓励沿线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截至今年5月底,沿线共建成污水处理厂93座,日处理能力409万吨;建成垃圾处理厂53座,日处理能力2.2万吨。
针对沿线河流多、流动风险源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山东省财政累计筹集资金1.91亿元,支持南水北调沿线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构建了完善的生态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
另外,从2011年起,连续3年将沿线12个县(市、区)纳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范围。省级3年共筹集资金10.3亿元,支持其加快农村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建设,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为了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使用效益,山东省财政还创新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从2008年起,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在南水北调大汶河流域开展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引导泰安、莱芜两市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同时,安排1亿元,对济宁、泰安等市清理取缔和标准化改造网箱、网围工作予以奖补,引导湖区转变渔业养殖方式,建立渔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经过持续投入和治理,南水北调沿线水质得到根本性好转,由过去有河皆污、鱼虾绝迹、水质全面呈劣五类,转变为输水干线9个监测点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20个支流监测断面均达到规划水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