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罚单牵出了包头市水源地受污染的冰山一角。
今年1月15日,环保部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煤制烯烃项目“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强行开工。另一方面,神华工业污水被证实不断穿越黄河湿地,排入昭君坟水源一级保护区上游,后转移至磴口水源一级保护区上游。
根据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数据,今年前5月,上述水源地水质普遍为三类、四类标准,均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类水质,后两地氨氮、COD频频超标。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有多个排污口,多个工业企业通过这些排污口直接排放污水。
神华违法排放污水被查
虽然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通过内部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水处理至工业污水级别,但未进入南郊污水处理厂将工业污水进一步处理成为生活污水,仍直接排入黄河。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6月21日,国家水利部下属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会)向包头市政府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必须立即停止向黄河排放工业污水,必须整改或是关停,包头市政府需向黄委会提出排污许可申请。
这是继环保部后,水利部门向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采取的又一督促处罚措施,因在黄委会权限内,不具有直接取缔非法排污企业的权力。
7月4日,黄委会一名不愿公开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在黄河设置排污口需经黄委会水资源保护局论证批准,审批权力在黄委会河南郑州总部。同时,“批的过程比较繁琐,要根据当地的环境容量判断能不能接纳。”
实际上,黄河包头段、包头水源地受污染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5月28日,环保部受理了刘成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这位包头市备用水库西海湖的承包人,过去两年每隔几天就查看一次神华等企业向黄河排污的明渠、暗道,坚持向环保、水利、渔政等部门反映情况。
6月9日,环保部向刘成义公开了其3月18日出具的 《关于神华煤制烯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以下简称《环境验收函》),同时依照申请公开了去年9月27日做出的 《关于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分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神华环境违法报告》)。
神华煤化包头分公司煤制烯烃项目总投资146亿元,环保投资7.9亿元,工程于2010年5月竣工,2010年6月投入试生产。
但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的“试生产”一直持续到了2013年1月15日,直到被环保部查出“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2012年,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调查后出具的《神华环境违法报告》指出,由于神华内部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已开始运行)实际处理水量超过设计负荷,且因结垢问题严重,其处理后的工业污水出水无法稳定达到回用水(一般污水)处理系统进水要求 (COD不大于60mg/L),部分时段只处理到COD不大于100mg/L就排入下游管网。
由此,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排出的工业污水被污水处理厂拒绝接收。《神华环境违法报告》指出,被“拒收”的神华工业污水未经再次处理,直接和外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混合后外排。
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曾公开向媒体表示,其处理后达标的工业污水从2013年2月后不再直接排入黄河,而是进入包头市尾闾工程。环保部今年3月18日出具的 《环境验收函》这样描述目前神华污水排放情况,截至该日,“(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实际浓盐水通过包头市尾闾工程与南郊污水处理厂尾水混合后排入西河。”
这意味着,虽然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通过内部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水处理至工业污水级别,但未进入南郊污水处理厂将工业污水进一步处理成为生活污水,工业污水仍直接排入黄河。神华工业污水排入黄河事件曝光后,黄委会一名负责人就此带队展开调查,成为6月21日整改通知产生背景。
记者昨日致电神华煤化工总公司及包头分公司,其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不过在神华煤化工总公司网站上,神华官方回应称,煤制烯烃项目投产以后,其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水执行国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至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界区外,界区总排污口污水全部符合国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同时,外排污水排放口污水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实际上,上述标准是于1996年制定的工业污水排放标准,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包头市九原区立交桥下一处排污口水质检测报告显示,该处污水虽达到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但按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却属于劣五类污水。
神华污水流向包头取水口
2011年3月,刘成义、刘智杰找到包头环保局报告水源地水质受污染情况,包头环保局九原分局的处理意见书确认“发现神华煤化工、包钢向排污渠内排放废水”。
西海湖是包头市九原区内一个天然湖泊。过去20年内,黄河泥沙曾堵塞昭君坟取水口,西海湖作为应急水源地两次帮助包头市度过“水荒”。2011年春天,西海湖冰面化开以后,刘成义发现湖里鱼群大片死亡。
刘智杰承包的兰桂村渔场位于西海湖旁边。早在2010年冬季,有钓鱼爱好者向刘智杰反映,从他的渔场钓出来的鱼吃起来有一股异味。开春后,刘智杰发现和刘成义同样的问题。
此外,使用渔场里的水灌溉的玉米(2353,-3.00,-0.13%)地还出现了大片枯萎现象。“几十公分高的玉米,用它的水浇过以后都死掉了。”兰桂村七组组长一边比划一边对记者说,用刘智杰渔场水灌溉的兰桂村七组土地,已有500多亩荒废。不仅如此,接触这种污水的村民,其手臂、小腿部位出现一种红色斑点,发痒。
距离刘智杰渔场不远处,有一条已存在了几十年的虎贲亥泄洪沟。据刘智杰回忆,黄河以前经常涨水,包钢等企业排放到泄洪沟的污水经常外漫,但此前未对渔民造成影响。唯一异常的是,刘成义发现该泄洪沟里的污水颜色与往年不一样了,“开始是清澈的,流着流着就变青变黑了。”
距离兰桂村7、8公里处,就是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刚刚投产。会不会是神华污水造成鱼群死亡?做出这样的假设后,刘成义等人沿虎贲亥泄洪沟明渠逆流寻找排污口。神华工厂外一处立交桥下,拨开一米多深的草丛后,他们发现了藏于其中的排污口。
2011年3月,刘成义、刘智杰找到包头环保局报告水源地水质受污染情况,包头环保局九原分局的处理意见书确认“发现神华煤化工、包钢向排污渠内排放废水”。
刘成义表示,在神华煤化工包头分公司刚刚投入试运行时,其内部污水处理设施(环保部曾证实其实际处理水量超过设计负荷)尚未完工。西海湖死鱼事件发生后,他对西海湖水取样后做出了一份鉴定报告,报告显示湖水里汞含量超标。
实际上,虎贲亥泄洪沟一直穿越黄河湿地通向黄河,其入黄口就位于昭君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取水口(设置在黄河河面上)上游约3000米处,西海湖与昭君坟段黄河仅一闸之隔。
如今,记者在昭君坟取水口附近看到,此地黄河水沉淀后不仅产生大量泥沙,还有一种青色棉絮状不明物质。取水口附近的黄河渔家告诉记者,这里的渔民早不敢饮用黄河水,他们喝的是桶装水,生活用水是地下水。
刘智杰的渔场如今仍在荒废中。“(渔场)水质彻底坏了,鱼跑的跑,死的死,快成‘死海’了。”刘智杰说,今年5月,渔政部门要求他提供3公斤样品鱼化验,但刘智杰撒下了420米渔网,只捕上10条小鱼。
包头三个水源地全部沦陷
该排污渠远看就像一条绿色长龙奔向黄河,排污渠出水口有输液水味道,虽水质澄清,但几米开外就出现了与九原区类似的青色棉絮物质。
3月18日,环保部出具的《环境验收函》证实,神华包头煤化分公司污水目前通过包头市尾闾工程与南郊污水处理厂尾水混合后排入西河。
记者查阅官方信息看到,包头市尾闾污水截流管线工程2012年10月底完成,全长12.3公里。建成后,包头市工业污水进入尾闾管线到达“鹿城水务”,经进一步处理后再排至二道沙河(即西河)入黄口。神华包头煤化分公司修建的污水管线长达22.2公里,连接尾闾管线。
不过,由于西河连接黄河,即使尾闾管线运行,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混合排入西河必然对黄河水质构成巨大威胁,这正是黄委会6月21日要求整改的部分内容。同时,记者发现,西河虽位于昭君坟水源一级保护区、画匠营子水源一级保护区下游,却位于磴口水源一级保护区上游。
根据从包头市城建部门获得的尾闾工程规划图纸,刘成义在画匠营子下游、西河上游一处位置还找到了一条不知名的工业排污渠。北京中环物研质量监测中心6月作出的检测报告显示,该排污渠中水体化学需氧量(COD)为56mg/L,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五类水标准40mg/L,属于劣五类水。
近日,记者也实地查看了该排污渠,远看就像一条绿色长龙奔向黄河,排污渠出水口有输液水味道,虽水质澄清,但几米开外就出现了与九原区类似青色的棉絮物质。
根据记者实地调查,昭君坟、画匠营子、磴口三个水源地的不少取水口都直接位于黄河河面上,这意味着包头市饮用水将直接承受黄河中工业污水的冲击。“不管污水是排到昭君坟,还是画匠营子、磴口,始终是排入黄河,对包头及下游黄河两岸居民构成了巨大威胁。”刘成义说。
根据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的水质数据统计,今年5月,黄河包头段仅昭君坟一地水质达到三类标准,画匠营子、磴口水质均为四类标准,且画匠营子、磴口均检测出COD(化学需氧量)超标。以上三个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二类标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今年前5个月数据显示,包头上述三个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均为三类或四类,且不时出现氨氮、COD超标。
5月份,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评价了黄河139个断面水质,其中四类、五类断面占比31.6%,劣五类断面占比24.5%。前5月,黄河四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占比50%~60%左右,中下游地区,五类、劣五类断面密集出现。
“经济发展、环境糟糕的时候,鱼不能吃了,粮食不能吃了,谁能想象这是什么情况?”黄委会一名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人士向记者表达了担忧。
尽管黄委会发文要求包头市申请排污许可,但上述人士认为其获得通过的可能性不大,“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没有环境容量的时候再往里排是不允许的。包头这边黄河水已经是四类水或者五类水,再往里排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由于黄河跨域多个省份,虽明知兰州、银川、包头等上游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不断排入黄河,黄委会有心监管却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尽管黄委会是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却不具有黄河管理大权。
这名人士告诉记者,黄河委目前在水资源保护方面主要行使调查职能,比如建了哪些工业园区、排出多少污水。黄河委将结果反馈到国家相关部委后,由相关部委通报地方政府整改,黄河委没有权力直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