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底,山东省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103万立方米,可抵9个大明湖。到2015年,小清河沿线污水出厂水质要达到一级A标准。
2012年,山东省城市和县城供水总量42.19亿立方米,污水排放量35.78亿立方米;全省1062个建制镇(扣除城关镇)供水总量12.4亿立方米,排水量达到10亿立方米。到该年年底,全省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25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103万立方米/日。其中,“十二五”以来建成50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27万立方米。目前,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居全国第三位。2012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48%,居全国第二位。
根据规划,到2015年,全省城镇需要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00万立方米,新增污水管网8003公里,新增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规模每日58.5万立方米。到2015年,70%以上的建制镇和60%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其中,南水北调沿线和小清河流域重点保护区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