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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两家公司因废水超标受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9  来源:安徽网  作者:徐冉  浏览次数:627

记者今天上午从安徽省环保厅了解到,该厅近期分别对亳州国翔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与亳州市金不换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亳州国翔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为:总磷浓度1.79mg/l,超标0.79倍。亳州市金不换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为:COD浓度242mg/l,超标1.42倍。两家公司将分别缴纳罚款24057元与25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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