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新城新郭港路边的一条小河边,有人搁了个大大的泥浆槽罐。据称,这是一个为建筑泥浆清运设立的“中转点”。让人奇怪的是,这槽罐下伸出了一根直径近20厘米的软管。这根软管伸向了附近的河里不知所终。
很快,执法人员发现有泥浆车趁夜将工地上的泥浆运到这里,转驳到槽罐之中;槽罐中的泥浆又悄悄流向那根莫名的软管;一路追踪终于找到了那根软管的出口,居然已是2公里开外的大运河中。就这样,本该运到规定地段的建筑泥浆中途被“中转”进了大运河。
昨天中午近11时,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再次就这一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然而,到记者发稿时,这个“中转点”拥有者———齐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一直在电话那头打太极,不肯露面。
偷排软管长达两公里
沧浪新城一条小河边,记者见到了这个泥浆槽罐,长近5米、宽约2.5米、深约1.5米。槽罐外,伸向河边的是一根直径近20厘米的软管。现在执法人员已经摸清,这根软管沿着这条小河向西,进入新郭港;再转向北,进入规三河。而规三河的北部出口,就是大运河。从槽罐到这里,约有两公里。
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科副科长姜伟说,他们在巡查中发现这个泥浆槽罐时,这软管还是很难发现的。管子上盖着掩人耳目的棉被和衣物。
管子的另一头,同样很隐蔽。作为苏州水运的大动脉,大运河航道管理部门天天都在巡航检查。可是,排污软管在这里的出口安排得很“巧妙”,岸边丛生的杂草、芦苇恰恰成了掩护。
紧急装监控视频取证
巡查中,看到这个泥浆中转点,有经验的水政执法人员很快就起了怀疑。周边没有可以堆放泥浆的场所,泥浆车运送泥浆过来后,这些泥浆又到哪里去了呢?罐内有泥浆泵,罐外有泥浆管,偷排是显而易见的。
他们找来泥浆老板调查情况,对方谎称只是用来清洗泥浆运输车。“要说它偷排泥浆,关键是证据!”
为了取证,水政执法人员死盯不放。6月14日晚上10时,他们第三次开展夜间检查,跟踪了一辆工地的泥浆运输车,最终来到了这个泥浆中转点。紧接着,他们在此安装了视频监控,最终发现晚上经常有泥浆车来此处卸泥浆,却没有发现有车将这些泥浆从这里拉走。
大规模的调查就此展开。水政执法人员再次对泥浆中转点周边河道进行摸查,发现泥浆管从新郭河向西过了友新路后,转弯进入向北的规三河河道内,在规三河河道多处可以看到有泥浆管。再一直向北,最终泥浆管的出口伸到了京杭大运河内。
根据分工,大运河的水政执法权归苏州市城区航道管理站。由于最终泥浆可能排放到大运河内,水政部门联系了航政部门联合执法。他们兵分两路,航道站在大运河泥浆管出口处关注排入泥运河的泥浆管,市河道处在泥浆中转点启动泥浆泵进行排水。最后,发现大运河口的泥浆管鼓了起来,确认泥浆中转点的泥浆通过河道内的泥浆管,最终排入运河里的违法事实。
责任方就是不露面
至此,偷排泥浆的证据拿到了。但是,这个所谓的中转点到底往河里排了多少泥浆却很难界定。
苏州市城区航道管理站航政科长刘刚说,由于大运河水深、流速快,泥浆会随时移向下游河段,所以,暂时还无法确定这次偷排泥浆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根据省、市航道管理条例,首先要对这个泥浆中转点予以取缔;其次,将罚款2000元至10000元。
从本周一起,航政人员就多次打电话,联系齐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方一直声称自己很忙,所以最终的处罚书也一直没有送达。刘刚表示,不可能让这家公司一直“赖”下去。如果他们还不出面接受处罚,航政执法人员将会同相关建设单位(甲方)进行处理。
利益驱动泥浆排放管理难
随着苏州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城市高层建筑及桥梁建设中产生大量的建筑泥浆。这些建筑泥浆与建筑渣土一样都是废弃物,该如何管理好建筑泥浆的处置已是一个突出而又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建筑泥浆偷排、乱排的危害巨大。排放在河道内造成河道淤积,影响河道过水量及河道水质,进而影响城市水环境; 排放在航道内造成航道淤浅,影响航道通航条件,泥浆混水又会流进内河影响河道水质;排放到市政管网中,在雨水管道中造成堵塞使路面积水,在污水管道中影响污水厂的处理设备。即便是排在空地上,也会影响它今后的利用价值、影响周边自然环境。如何加强对建筑泥浆的管理,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但是,要真正管好泥浆排放,真的很难。首先,苏州市对于建筑泥浆排放行为没有明确的牵头管理部门,没有对建筑泥浆处置管理形成一套管理机制。产生泥浆的建筑工地属于建设部门管理,运输泥浆的车辆属于交警部门管理,运输泥浆的船舶属于海事部门管理,泥浆排入航道里属于航政部门管理,泥浆排入河道或雨水管里属于水利部门管理,泥浆最终排到处置点又涉及到城管部门及当地政府。
其次,苏州市对建筑泥浆承运主体没有相应规定及要求,只要能够将建筑泥浆弄走的单位或个体都可以承接泥浆清运业务。建筑泥浆从市区工地运至泥浆堆放地大概需要50~60元/方(以灌注桩产生的土方计算)。而实际建筑泥浆承运人承接的费用大致30~40元/方。发包单位对建筑泥浆的运输方式和最终运到哪里去都没有考虑。只要谁出的价格低,可以降低他的施工成本,他就将清运建筑泥浆的任务分包给谁。由于建筑泥浆的运输成本与承接业务单价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承运人想方设法偷排乱排建筑泥浆,而且偷排隐蔽,查处难度大。
为此,水政执法部门建议,尽快建立建筑泥浆处置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若施工单位建筑泥浆处置涉及航道、河道等,应由施工单位向海事、航道、水利等部门申请,对使用车辆或船舶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建立建筑泥浆运输单位资格审批制度,只有通过承运资格审核的单位才能承揽业务。具体管理上,指定建筑泥浆集中堆放点,并建立建筑泥浆偷排乱排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对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