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是为了保障沂河沿线区域的水环境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提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已列入由国务院以国函[2012]32号文批准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目录清单。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平邑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平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在项目审查过程中,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备齐审查材料和要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及时出具了项目初步审查意见,以保证该项目尽快通过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