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启动2013年宁夏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这是宁夏自2003年以来连续第11年开展此专项活动。
据了解,今年专项行动将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以及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三方面工作开展。活动将加强对电力企业燃煤机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大对钢铁、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同时,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严查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督促地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脱氮的升级改造,促进氨氮稳定达标排放。
据悉,通过专项活动,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要公开点名批评,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实施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