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有649个设市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约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8.8%;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98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19亿立方米/日,较2012年底增加了200万立方米/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黑龙江省尚志、五常、密山、铁力、海伦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市等8个城市尚未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同时,全国县城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470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518万立方米/日,较2012年底增加了97万立方米/日。
通报显示,一季度末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0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4%;运行负荷率达到78.8%,同比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其中,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量36.8亿立方米,运行负荷率为83.2%,与去年同期持平。
在住建部对各省区和36个大中城市今年一季度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的考核中,省级考核前三名是北京、山东和天津,36个大中城市考核前三名是西安、昆明和太原市。下一步,国家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与建设;并开展《“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