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2020年9月1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北京市平谷区督察发现,平谷区正规污泥处置场建设投运缓慢,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长期不规范处置甚至非法填埋,环境风险突出。
据悉,2015年7月31日,在洳河污水处理厂原工艺中有脱泥设备的情况下,平谷区水务局与北京山水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水青公司)签订《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处理设施特许经营协议》,由山水青公司另采取简单处理工艺,通过添加化学药剂调理加板框压滤方式,处置洳河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2015年8月至2020年9月,山水青公司共处理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14万余吨。
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为:(一)污泥处置随意。2015年8月至2019年1月,山水青公司以路基建设、土地利用等名义,将简单处理后的10万余吨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转移至多个地点随意堆放,其中部分污泥去向不明。督察组抽查发现,山水青公司将约1.8万吨污泥运送至平谷区南独乐河镇望马台村泃河附近的砂石坑堆放,占地面积18.2亩,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仅利用一层塑料布进行简单防渗。其间,山水青公司还曾与刘店生态桥有机肥厂合作,试图将污泥冒充有机肥原料,后被合作方终止了合作。(二)非法填埋污泥。调查发现,山水青公司曾利用北京富农同富肥业有限公司(下称富农肥业公司)处置污泥。在富农肥业公司拆迁后,未被处置的剩余污泥就近非法填埋,造成土壤污染。在填埋现场,督察组利用挖掘机挖出大量污泥,恶臭阵阵。调阅有关材料显示,填埋总量约1.82万吨,取样送北京市城市排水监测总站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其细菌总数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标准。(三)处置设施投运迟缓。平谷区水务局2015年与山水青公司签订的《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处理设施特许经营协议》,特许期长达10年,与其“临时处理”定位不符。平谷区于2013年开始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厂,直至2019年8月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进入调试运行。之后又因电力负荷不够等原因,难以实现污泥有效处理。洳河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约75吨污泥仍继续送交山水青公司不规范处置,直至督察组进驻后的9月23日,平谷区水务局才与山水青公司解除合同。由于“临时处理”变成长期处置,直接导致规范处理设施建设迟缓。
督察组认为,平谷区水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签订《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处理设施特许经营协议》后,对协议具体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任由违规行为长期存在,存在失职失责情况。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