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为进一步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避免出现二次污染和资源浪费,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滇池管理局联合举办了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地方标准宣贯活动,全面、深入宣传和实施污泥处理处置五项地方标准。
记者了解到,至2019年末,昆明市共建成3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42.7万立方米/天,实际处理规模202.07万立方米/天,污泥产生量约1000吨/天。污泥既含有有机质和氮磷钾等植物营养成分,又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能对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将会造成二次污染和资源浪费。
为进一步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今年3至4月,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将4个标准纳入立项计划,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牵头组织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昆明市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机构组成标准编制组,对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处置点进行全面调研,并从项目环保验收、日常监督监测和规范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细致的研究,经反复修改和完善,形成了4个地方标准报批稿。
7月1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环保验收技术指南》《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环保检查技术指南》《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规范》4个标准经昆明市政府批准发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与 2019 年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利用技术规范》一起形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地方标准体系,为昆明市污泥处理处置定依据,立支撑,这也是全国污泥处理处置最严监管体系。
这4个地方标准的实施将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工作,有效控制污泥处理处置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推动昆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为把昆明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