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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积极回应处罚决定 确保三个督办项目年内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刘立平 黄昌华  浏览次数:651
       湖南省湘潭市日前召开全市环保工作大会,传达环境保护部工作要求,将湘潭市湘潭市九华污水处理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湘乡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等3个污水处理工程列入了《湘潭市2013年十大环保工程责任书》。


    湘潭市九华污水处理厂等3个污水处理工程被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环境保护部就这3个污水处理工程进展情况对湘潭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加快3个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

为加大督办力度,湘潭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十大环保工程督办方案》,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全市各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办,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特事特办,以确保工程于2013年内完成。湘潭市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分别给湘潭县人民政府和湘乡市人民政府下达了督办函,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目前,湘潭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完成可研环评、项目委托协议、土地详勘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已于5月20日全面开工,预计10月投入试运行;九华污水处理厂由于治理方案调整和征地拆迁,影响了项目进程,预计6月完成项目科研、环评、项目设计和拆迁工程等前期准备工作,7月正式开工建设;湘乡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完成环评、土地详勘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8月正式开工建设,确保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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