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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1-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罚款19.2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8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14073

    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6月8日消息,今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20年1-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

  一、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20年1-4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28369份,罚款金额为19.20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6.77万元。

  2020年1-4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河北、广东、山东、江苏、河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河北、江苏、山东、浙江。

  2020年1-4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东莞市、邢台市、石家庄市、深圳市、邯郸市、新乡市、沧州市、衡水市、聊城市、唐山市;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排名前十的地市为:东莞市、邢台市、深圳市、广州市、唐山市、无锡市、佛山市、苏州市、邯郸市、石家庄市。

  2020年1-4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深圳龙岗区、石家庄晋州市、廊坊大城县、佛山顺德区、衡水安平县、邢台宁晋县、鹤壁浚县、邢台沙河市、邢台隆尧县、沧州献

  县;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佛山顺德区、广州白云区、唐山丰南区、深圳龙岗区、无锡江阴市、邢台宁晋县、三亚文昌市、邢台沙河市、深圳宝安区、邯郸峰峰矿区。

  二、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2020年1-4月,全国共查处五类案件3243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7件,罚款金额6427.8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928件;限产、停产案件289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03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7件。

  2020年1-4月,五类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河北、江苏、山东、安徽。

  2020年1-4月,五类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东莞市、潍坊市、徐州市、邢台市、邯郸市、无锡市、亳州市、合肥市、佛山市、德州市。

  2020年1-4月,五类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徐州邳州市、无锡江阴市、保定定州市、潍坊寿光市、潍坊诸城市、佛山顺德区、徐州丰县、榆林府谷县、渭南韩城市、雄安新区安新县。

2020年1-4月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区域分布表

1591587200842583.png

2020年1-4月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数及罚款金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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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题为《生态环境部通报2020年1-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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