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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近4亿 深圳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进展如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浏览次数:38320

2019年08月14日下午,深圳市水务局局党组成员、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龚利民在水源大厦17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深圳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约谈会。

局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市排水管理处、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标候选人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排水管理处介绍了项目概况,并对中标候选人提出诚信履约要求;其他参会处室(单位)分别就质量、安全、施工及履约、廉政建设等方面对中标候选人提出要求;中标候选人在对项目实施计划作出说明,并对诚信履约、廉政、进度和质量保证、人员到岗等方面做出承诺后,签署了相关承诺书。

龚利民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深圳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对深圳市市政污泥处置具有重要意义,它将扭转市污泥长期依赖异地处置的局面。希望华润电力和中电环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将该项目建设成污泥处置行业的标杆项目,经得起人民、政府和市场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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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9日,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和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以39921.948万元中标深圳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简介:

一、项目背景

深圳市是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候选城市之一,为强化市污泥处置能力,确保不跨市转移、异地处置污泥,真正做到市政污泥无废化,根据国家、省污泥处置有关要求,我市必须提高本地污泥处置能力,减少污泥异地处置量。

但受“邻避效应”影响,本地规划的污泥处置建设滞后,自2014年以来深圳市污泥主要依赖异地处置,但每逢两会、节假日等敏感时期,污泥异地处置单位减产甚至停产,污泥外运不畅,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严重阻碍深圳市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提高本地污泥处置能力,彻底解决深圳市的污泥处置困局,做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现采购人根据市政府相关决策,拟采购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包含污泥运输服务)。

二、采购内容

深圳市每日产生市政污泥的运输、处置(掺烧),按40%含水率计不超过2000吨。

三、污泥来源

污泥来源于全市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水质净化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采购人不设担保泥量,实际泥量不足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目前污泥来源情况详见污泥来源明细。其中:

1、采购人负责末端污泥处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其产生的污泥由供应商处置,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支付。

2、市水务集团负责末端污泥处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其产生的污泥由采购人协调交由供应商处置,相关费用由市水务集团负责支付。采购人保证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项目产能用足前,采购人及市水务集团负责末端污泥处置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置。采购人协调市水务集团按照与采购人相同的单价、支付方式,支付相应污泥运输处置服务费。

3、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即由市水务集团以外的其他运营单位负责末端污泥处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其产生的污泥由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送供应商处置。如送供应商处置,供应商按不超过采购人支付价格的原则收取污泥运输处置服务费。鼓励供应商进行让利,按照更优惠的价格向其他运营单位收取污泥运输处置服务费。

四、污泥接收

污泥各项成分落在泥质指标区间对应范围内时,且含水率小于等于45%时即为合格污泥,供应商不得拒收。

五、污泥处置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主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障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恶臭气体、废水的处置达到如下标准:

(1)恶臭气体排放执行目前全国最严格的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零排放。

供应商应当安装针对恶臭气体的自动化监测设备,并将检测数据联网至当地环境保护部门、采购人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测。自动化监测设备至少能够满足监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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