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地方新闻 » 正文

《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31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5332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文中提到,通过三年攻坚,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到2019年,完成1万人/日或1千吨/日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和安全评估,农村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和管控,全省农药使用总量和化肥使用总量零增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

到2020年,完成1万人/日或1千吨/日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并实现有效监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村庄占比有所提高,得到有效管控的村庄基本全覆盖;亩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亩均农药使用量降低6%,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冀环水〔2019〕4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doc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21日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