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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印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8  来源:江苏省政府  浏览次数:11040


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共计77个,总投资143.51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以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89.34万吨/年、飞灰处理库容525.98万立方米。

5.污泥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污泥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共计58个,总投资43.85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以新增城镇污泥处理能力7052吨/日、工业污泥处理能力1042吨/日。

6.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工程。

规划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共计61个,总投资56.26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以新增供热管网151.03公里,新增供热能力4365吨/小时,新增燃气输送管线606.22公里。

7.工业集聚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规划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共计124个,总投资21.45亿元,包括工业集聚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及周边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建设工程、工业集聚区环境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工程等三个类型。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统一监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以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为引领,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负责统筹监督本方案的实施,市、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和项目,省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水利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精心指导、协调推进各条线工作,着力形成政府负责、指挥部统筹监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实施格局。同时,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抢抓机遇,着力推进区域内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

(二)加大各类资金投入。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有一定收益的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加大在环境基础设施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并通过对社会资本适度让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支持省生态环保发展基金在各地设立市场化子基金,鼓励地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支持子基金投资当地环保产业项目,并积极向子基金推荐优质环保产业项目,促进省内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三)创新运行管理方式。

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集中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通过投融资、技术服务、项目管理等方式推动全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环境基础设施进行集中式、专业化运营维护,在保证环境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的同时,形成规模效益,提高人财物的利用效率。

突破传统监管手段,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打造系统的环保信息监管平台,实现现场检查、环境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全覆盖,实时记录传输企业、园区的各类排污数据,并定期对公众公开,推进重点企业强制实行特征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公开,引导舆论监督并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形成实时监控、现场检查、舆论监督为一体的监管体系。

         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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