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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金翻倍 半年查处万余案 山东强力整治突出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周雁凌 王文硕  浏览次数:8367

“上半年,山东省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65μg/m3、120μg/m3、30μg/m3、38μg/m3,同比分别下降9.7%、10.4%、28.6%、2.6%,其中SO2、NO2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济南、淄博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1%;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为22.4mg/L、0.69mg/L,同比分别改善7.4%和20.6%。”这是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的。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介绍,2017年上半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0228件,罚款4.84亿元;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86亿元,其中日照市获得最多,为1698万元,滨州、潍坊、临沂3市累计上缴生态补偿资金580万元。

  1 、14部门联手整治突出问题

  生态补偿标准倍增

  今年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把治理大气污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印发实施了比“大气十条”更加严格的《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

  为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山东省环保厅联合发改、经信、公安等14个省直部门,制订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全面梳理大气、水等重点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逐项提出综合整治方案。

  围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山东省修订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新办法将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标准由40万元μg/m3提高到80万元μg/m3,对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下一年度不再参与生态补偿。同时,新增了单项因子达标奖项,即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NO2、S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

  为加快推进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山东省全面推广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省249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中,240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余9台正在停产整治;791台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中,467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7个传输通道城市目前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55227家,其中,清理取缔类23215家,整改提升类32012家,截至7月17日,已清理取缔19170家、整改提升22545家。

  2 、省控断面劣V类水体减少8个

  地市黑臭水体整治过半

  记者了解到,上半年山东省列入“水十条”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断面中,除5个断面断流外,共有49个断面水质均值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个,占总数的59%,较2017年度任务目标高出3.6个百分点;10个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个;有27个断面实现水质类别的跃升。

  山东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1个受地质原因影响出现超标外,其余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41个近岸海域考核点位中,33个点位优良。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166条黑臭水体中,88条完成整治。总体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评价,上半年山东省100个省控断面中,有6个断面COD和氨氮浓度均值劣于Ⅴ类,较去年同期减少8个,较一季度减少3个。未能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的断面主要集中在5个市,其中潍坊两个,烟台、济宁、日照、济南各1个。

  3 、处罚环境违法案件万余起

  400多人被追责

  “上半年,山东省环保部门共对10228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处罚,罚款4.84亿元。”王安德告诉记者。

  为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山东省公安、环保、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两起污染环境案件,分别是五莲县“3·21”环境污染案、东明中信国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时整改。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今年4月7日起,环境保护部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范围内(含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七市)进行不间断督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对配合做好环境护部强化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向被督查的7市政府发出通知,省环保厅党组分别致信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七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7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确保督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查处到位、督办到位、整改到位、反馈到位。

  截至7月18日,环境保护部督查组在山东省共检查企业11277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7855家(次),约占检查总数的70%。目前,问题整改完成6375个,整改完成率81%。

  山东省环保厅自6月28日起,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省级强化督查,厅领导分别带队包干,通过明察暗访和夜查、突击查、“杀回马枪”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突出环境问题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山东省根据拒绝执法、撕毁封条以及问题多、整改慢等情况,对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追责4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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