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从国务院获悉,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原则同意《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印发并组织实施。
批复指出,通过《规划》实施,到“十三五”末,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核安保和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我国核设施安全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实现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