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表示,目前国家建立了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下一步将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部署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流域、分区域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同时,2017年底前,核发造纸、印染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介绍说,围绕“水十条”,环保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流域、分区域确定目标任务。
不仅如此,国家建立了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分别建立了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新安江、九洲江、汀江-韩江、东江等流域建立了跨省界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北京、河北、浙江、广东等9省(市)实现了行政区内全流域生态补偿。
在此基础上,2016年全国661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完成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安装,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000万吨每日;中央财政投入60亿元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尽管全国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水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水质改善不平衡,少数地方水环境质量出现反弹。二是水生态破坏比较普遍。浅滩湿地过度开发,江河湖泊生态流量难以保障,部分水体生态功能丧失殆尽。三是水环境隐患依然较多。大江大河沿岸化工企业及工业集聚区与饮用水水源犬牙交错,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张波表示,下一步将督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各省(区、市)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市(县)政府、有关部门与重点企业。同时,综合督导务实推动。建立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机制,逐月分析全国水环境形势,逐季调度通报“水十条”落实进展情况,及时识别工作滞后地区和突出环境问题。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打好督办、约谈、限批等环境管理“组合拳”,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
不仅如此,未来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安排,还包括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推进水源规范化建设,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排查化工企业周边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督促工业集聚区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等任务;配合住建部强化黑臭水体整治,督导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此外,还将以“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为契机,组织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管理与环境质量目标有序衔接。2017年底前,核发造纸、印染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