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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向瓯江倾倒数千吨危险废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黄云峰 、周洛嫣、晏利扬  浏览次数:11680

另外,国家对何种情况下污染环境构成犯罪也作了明确规定。

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等环境违法行为属于“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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