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滇西边境片区
规划建设立新中型水库,弥勒坝水库等 47 座小型水库。
12 新疆南疆三地州
规划建设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和莫莫克水库 2 座大型水库,安迪尔小型水库。
13 四省藏区
规划建设诺木洪水库等 2 座中型水库,浩门水库等 30 座小型水库;深化柴 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等工程前期工作。
14 西藏
建设西藏湘河水利枢纽,东嘎、仁多水库等 6 座中型水库,偏嘎水库等 19座小型水库。
15 片区外贫困县
建设新疆萨尔托海水利枢纽和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 2 座大型水库,峪口沟水库等 15 座中型水库,石笋沟水库等 88 座小型水库。
五、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大水资源水环境超载区生态修复 与治理力度,开展水土流失防治、水源地涵养与保护、水生 态保护与修复、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水资源保护综合整治工 程建设,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根据各片区水土流失情况和特点, 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治理、侵蚀沟及崩岗的综合整 治,重点治理西北黄土高原区、西南岩溶区、东北黑土区石 漠化及水土流失问题,规划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4.2 万 km2。 在坡耕地相对集中和侵蚀沟相对密集的地区重点加快实施 坡耕地改造,完成坡耕地综合整治面积 470 万亩。
水源地保护工程。以重大引调水工程水源区、大中型水 库库区为重点,开展水源地涵养与保护工程建设。对划定的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采取隔离防护(护栏、围网等)、污染 源综合整治等工程措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 口实施全面清理,对入河排污布局问题突出、威胁饮水安全 或水质严重超标区域的排污口实施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水源
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按照上述措施,以武陵山区、 秦巴山区、大别山区及片区外贫困县为重点,开展水源地保 护工程建设。
水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在燕山-太行山区、新疆南疆三 地州、六盘山区等生态环境相对比较脆弱的片区实施水生态 修复工程;加强江河湖库水量统一调度管理,改善大别山区、 秦巴山区等区域水环境;对重要河湖、湿地开展生态补水工 程建设,通过调水引流、生态调度等措施,保障重要河湖湿 地及河口基本生态环境需水,共修复面积 6600km2。
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开展农村小河道、小河沟、小 塘坝、小湖泊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等农村河塘 清淤整治工程建设,建设生态河塘,完善农业灌溉排水体系, 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专栏 3.5 水土保持和Th态建设重点建设任务
01 大兴安岭南麓片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730km2,治理坡耕地面积 1 万亩。开展水源地保护、水 生态修复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建设。
02 燕山-太行山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927km2,治理坡耕地面积 24 万亩。开展水源地保护、 水生态修复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建设。
03 吕梁山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468km2,治理坡耕地面积 17 万亩。开展水源地保护、 水生态修复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建设。
04 六盘山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8347km2,治理坡耕地面积 188 万亩。开展水源地保护、 水生态修复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建设。
05 大别山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729km2,治理坡耕地面积 30 万亩。开展水源地保护、 水生态修复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建设。
06 武陵山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045km2,治理坡耕地面积 18 万亩。开展水源地保护、 水生态修复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建设。
07 罗霄山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919km2,治理坡耕地面积 2 万亩。开展水源地保护、水 生态修复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建设。
08 乌蒙山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831km2,治理坡耕地面积 16 万亩。开展水源地保护、水 生态修复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建设。
09 秦巴山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364km2,治理坡耕地面积 57 万亩。开展水源地保护、 水生态修复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