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财政部在云南昆明召开了全国财政系统PPP工作推进会暨示范项目督导会。
参加此次PPP项目督导会的,除了财政部副部长、分管PPP工作的史耀斌之外,还有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金融司副司长董德刚等在财政部门相关PPP负责人。
在会议中,财政部指出现在PPP面临五大问题:观念转变不到位、改革发展不平衡、民营资本参与不高、部分项目实施不规范、法律保障政策衔接不健全。"部分项目不规范主要是变相融资、明股实债,财政部已经意识到这类问题,在2016年8月开会研究过,在2017年极有可能会进行规范。"
一位财政部门PPP人士表示,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行业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但是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是客观情况,与国企、央企相比竞争不是很有优势。"现在法律法规保障面临主要还是两个问题,首先就是法律冲突,PPP模式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审批有或大或小的冲突,导致了PPP项目遇到了合规问题,也引发了很多灰色操作,比如明股实债、小股大债。其次是部委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冲突,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上位法,各个部委在自己的权限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一定的冲突。"行业专家表示,PPP条例只能解决大问题,实际操作的渠道和流程等问题还需要在细节上给出更多规范。
记者了解到,PPP条例现在已经完成了第一稿,并且已经对部分专家征求了意见。
在此之前,财政部成立的中国PPP基金已经开展与地方财政部门的合作,在2016年12月2日,中国PPP基金与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南省、海南省、贵州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九个省区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合作设立省级PPP基金,基金总规模437亿元。
据了解,基金的出资比例为,中国PPP基金出资385亿元,9省区共出资52亿元。子基金合作协议涉及具体PPP项目164个,项目总投资额5900亿元,主要投向交通运输、市政工程、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医疗、文化、养老等领域。
记者获悉,此次基金对PPP项目的投资采取股权、债权等方式,基金设立时应附带各出资方确认的储备PPP项目名单,且该等储备PPP项目预计在2017年9月30日前能够完成采购。基金优先选择当地推荐的重点PPP项目特别是财政部示范项目进行投资。
此外,各地PPP基金与PPP项目的投资运营期保持一致,防范短融长投带来的投融资期限错配风险,基金存续期30年,包括投资期和回收期,其中,投资期原则上为3年,最长不超过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回收期不再滚动投资。
(来源:经济观察报)
延伸阅读:在全国财政系统PPP工作推进会暨示范项目督导会上的讲话
财政部副部长 史耀斌
(2016年12月9日 云南昆明)
同志们: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也是国务院督办的改革任务。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各部门、各地区从全局出发,加强协调、完善机制,推动PPP改革发挥应有作用,取得更大成效。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由财政部牵头公共服务领域PPP工作,形成项目加快落地的发展态势。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9月23日部党组专题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推动PPP加快、健康发展。今天,我们召开全国财政系统PPP工作推进会暨示范项目督导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分析研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督导推动项目规范实施,部署推进2017年PPP重点工作。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PPP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三年前,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PPP不仅仅是一种融资手段,承担起促进体制机制变革、提升执政能力的使命,成为一项牵动全局的重大改革举措。2013年底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PPP改革,在继承、创新、完善的基础上,赋予PPP事业新的内涵、新的使命、新的力量,形成了合力推动的良好氛围,组建了保障有力的组织机构体系,建立了覆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打造了三批示范项目,构建了激励相容的政策扶持体系,开创了PPP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PPP的魅力日益展现,改革成效不断发挥,用实践证明了中央英明决策和坚定不移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这三年,各级财政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专题培训、主题论坛、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加强对PPP理念的宣传推广,使PPP在全国上下深入人心,逐步从“概念”走向了“实践”。
二是建立健全PPP制度体系。牵头制订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印发PPP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在市政公用、水污染防治等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联合发改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PPP有关工作的通知,着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印发PPP模式操作指南、PPP项目合同指南、物有所值评价指引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等一系列文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
三是以示范项目为引领,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我们连续3年推出三批共745个、计划总投资规模1.95万亿元的PPP示范项目,涉及几乎所有公共服务领域。同时,建立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对口联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对示范项目实行嵌入式、全流程管理,确保示范项目规范实施,真正成为经得起考验的“样板”和“标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积极行动,推出了本区域一大批拟实施的PPP项目,着力推动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