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对山西省吕梁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中国铝业公司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强化环保责任。
根据12月1日有关媒体报道情况,环境保护部随即派员赴吕梁市开展现场调查,发现中国铝业公司下属山西华兴铝业于2016年11月2日发生矿浆泄漏事故,大量矿浆流入黄河一级支流岚漪河,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吕梁市及兴县两级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调查处置不全面、信息公开不到位,带来恶劣社会影响。中国铝业公司环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近两年,环境保护部先后发现该公司下属多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尤其是山西华兴铝业在此次事故中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力。
事故处置工作被动。山西华兴铝业发生矿浆泄漏事故后,吕梁市兴县政府未按规定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对事件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未及时对排放的污染物及被污染河水进行监测,未对被污染河道采取处置措施,未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县政府虽成立联合调查组,但未对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进行跟踪督办。
吕梁市及兴县政府在事故调查中未深入核实矿浆化学成分、泄漏量、排入岚漪河量,以及水体污染程度,事故处置过程中,也未有效督促山西华兴铝业彻底排除环境安全隐患。截至12月2日,事故截流池、雨水排放系统内仍残留矿浆和底泥,雨水排放口仍有强碱性废水渗出,雨水排放口至入岚漪河沟渠附着碱性物料的石块等尚未清理。
2015年约谈整改不到位。环境保护部2015年5月曾约谈吕梁市政府,明确指出该市部分重点企业和土炼油作坊污染问题突出,环境监管有所放松,大气环境质量部分指标不降反升,并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强化环境保护工作。但当地土炼油作坊环境污染问题仍较突出,多处土炼油作坊取缔不彻底或违法在建。交城县因土炼油酸渣等导致的辛南村土坑纳污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直至上级部门多次督促后才予以解决。除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外,此次现场检查还发现,山西道尔铝业、山西交口兴华科技、中铝山东分公司交口辛庄铝矿等企业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2016年1~11月,全市PM10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上升17.1%,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12个水环境国家考核断面中,西崖底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较去年同期上升约5.3倍;南姚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约4.6倍、0.18倍、0.2倍;北峪口断面水质类别未达到2016年度目标要求,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同比上升约3.3倍。水环境质量形势较为严峻。
中国铝业公司环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所属山西华兴铝业矿浆泄漏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严重影响了事故处置工作。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未按水污染事故控制方案的要求处理处置矿浆泄漏事故,厂区雨水收集系统不能完全关闭,导致矿浆排入外环境。中铝山西交口兴华科技有限公司物料露天随意堆放,矿料、白石灰和燃煤堆放场均未按环评要求进行封闭;中铝山东分公司交口辛庄铝矿调查时虽已停产,但矿区环境脏乱,设施陈旧,环境管理不到位。
另外,2015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督查还发现,中铝山西分公司热电厂5台220蒸吨煤粉炉只有半干法脱硫,无脱硝设施,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3台220蒸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排放难以稳定达标。中铝中州分公司锅炉氮氧化物超标排放。中铝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大修渣采取临时堆放措施,未规范处理;铸造车间铝水扒渣无组织排放大量烟气;熔炼保温炉无烟气脱硫设施。中铝河南分公司沥青烟电捕焦油器损坏,沥青烟未经处理直排环境,污染严重。中铝矿业洛阳分公司(洛阳铝矿贾沟采场)Ⅱ号废石场生态恢复未按要求开展,Ⅰ号矿坑尚未回填完成,废石随处堆存,耕地复垦滞后。
环境保护部约谈强调,吕梁市和中国铝业公司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力度。鉴于吕梁市2015年约谈整改工作不到位,如此次约谈6个月内整改工作仍不到位,环境保护部将暂停其新增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约谈要求,吕梁市和中国铝业公司应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有关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吕梁市整改方案同时抄报山西省人民政府,中国铝业公司整改方案同时抄报国务院国资委。
约谈会上,吕梁市市长王立伟和中国铝业公司党组成员刘祥民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诚恳接受,深刻检讨,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同时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尽快拿出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精准发力,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同志、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同志参加了约谈。